姓名 | 王** |
来信时间 | 2018-01-18 |
是否公开 | 公开 |
信件主题 | 表扬稿 |
信件内容 | 表扬稿 我是坪坎镇银母寺村双女户户主。按规定,每年要进行一次指纹验证。我现住双石铺镇,最近下雪路滑,加之身体不好,不便回原籍验证。镇主管领导周镇长得知这一情况后,即安排计生站小张(不知名字)同志,携带验证仪器,前往双镇住地,为我做了指纹验证。免去了我旅途劳顿。 我是一名老党员,亲身体验到了党的温暖,看到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又回来了。通过这件平凡小事,折射出党员干部转变工作作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风范,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成果体现,值得称赞!发此表扬信,以传播正能量,弘扬正气! |
受理时间 | 2018-01-19 |
回复时间 | 2018-01-19 |
办理部门 | 信息中心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