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XGK-2018-000442 | 主题分类: | 政策类 |
发文机关: | 县财政局 | 发文字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18年01月19日 | 发布日期: | 2018-01-19 16:31 |
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 | 浏览次数: | 次 |
为贯彻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根据省财政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下发的《陕西省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自2018年起,我省将建立法院、检察院系统新的财物管理体制,财物统一上划省级管理,对此,凤县财政局积极开展对县法院系统、人民检察院系统进行资产清查及债务核实工作:
一是及时开展工作对接,与县法院、检察院负责人召开协调会,详细了解两家资产状况,按照《通知》要求部署工作任务,提出具体工作步骤;
二是确定资产清查2017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三是要求在规定的时间保质、保量完成资产清查,并将自查结果报财政、审计部门审核;
四是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财政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将对各单位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划定完成工作时限。
凤县财政局 牛军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