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导航
当前位置: 信息公开 > 机构职能

中共凤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简称县直机关工委),是县委的派出机构,负责领导县直机关党的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县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贯彻执行县委对县直机关党的工作指示、决定 ,督促检查县直机关对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

2、领导县直机关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制度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指导县直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会同县直有关部门组织党员干部的理论培训。

3、负责调整和审批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的设置、撤并和换届选举;负责机关党组织组成成员的审批及培训工作;负责考察、审批县直机关预备党员的吸收及其转正;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并对本部门行政干部的任免、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4、领导县直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审批权限规定,申报或审批违纪党员的党纪处分。

5、领导县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工作,管理上述群众组织的领导班子,指导、支持其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6、指导县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7、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