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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中央、省、市委宣传部和县委的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制定和实施全县宣传思想工作任务、政策和措施。

(二)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把握正确导向,指导、协调全县新闻宣传工作,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行领导。指导、协调全县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单位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文化、广电、文物工作。

(三)指导全县理论学习、宣传和研究工作,特别是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宣传。

(四)指导、组织、协调全县对外宣传工作,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来访记者的引导和服务;归口管理、统筹协调互联网舆情引导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网络舆情的实时研判、正面引导、应对处置及网络评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互联网宣传管理工作,指导县内各门户网站以及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信息的发布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文艺文学工作;指导文艺文学工作者开展理论学习、展赛演出、书刊出版、文艺评论等系列活动;负责对县级文艺家专业协会、学会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划部署、组织开展全县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掌握思想动态,制定实施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组织开展全县性重大宣传活动;负责全县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主管全县新闻系统和企事业政工干部的职称评审工作。

(七)指导协调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实施全县文明单位的检查评比、命名表彰;协调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志愿服务工作;承担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八)指导全县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文化事业发展工作,宏观管理文化艺术创作生产,制定扶持文化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县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出版发行、文化艺术和网络管理等专业性群众社团工作。

(九)完成县委和上级宣传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